关于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普通本科生
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西大教〔2023〕81号)第四十六条,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普通本科生作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准予肄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天(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0月13日17:00前将申诉材料送至广西大学文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附件:2025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作退学肄业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 名 |
学院 |
专 业 |
1 |
1921110335 |
韦胜亮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广西大学文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