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结合《广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为加强广西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保障复试安全、平稳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第二章 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第二条 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1份《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研修报告》,模板见附件)。学院以《研修报告》作为考察复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修养、学术追求、学术目标的主要评价方法。《研修报告》内容应体现个人对研究生阶段学习的目标,课题研究的思考和准备,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预期取得的学术成就等内容。
2.复试考生的《研修报告》需本人签字,扫描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一旦录取,《研修报告》可作为研究生培养要求予以执行。
3.拒绝无准备、无思考、无规划、无目标的考生进入复试。未提交《研修报告》的考生,学院有权拒绝其复试资格。
第三条 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2.提交《研修报告》。
第四条 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调剂相关要求,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2.提交《研修报告》。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因学科门类不同,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0501)与国际中文教育专业(0453)不能相互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五条 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广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按5个二级方向招生:1.汉语言文字学;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文艺学;4.中国古代文学与文献学;5.中国现当代文学。考生在申请调剂时只能填报一个方向,并应在研招网明确所申请调剂的方向。若有方向填报不明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确认考生的方向调剂意愿。
复试前,考生应向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研修报告》、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经学院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要求
第六条 复试名额
2024年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约40个招生指标。各个方向指标分配如下: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约9个指标;2.汉语言文字学方向约9个指标(含1个推免指标);3.文艺学方向约6个指标;4.中国古代文学与文献学方向约11个指标(含1个推免指标);5.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约5个指标(含1个推免指标)。
全日制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约60个招生指标。
以上指标均为暂定,最终招生指标可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公告(网址:https://wxy.gxu.edu.cn/)。
第七条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方式。每位考生复试考核的总时长不少于15分钟。
复试考核将结合复试考生提交的《研修报告》,从以下方面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品质情操、法纪意识、诚信规范、心理素质及抗压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方式:审核材料、面试。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二)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权重10%)、专业基础能力(权重50%)、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权重40%)。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3分钟,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理解外文学术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考察方式:面试
单项分值:满分10分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结合复试科目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7分钟;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和专业技能。
重点考察内容: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语言文化生活或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等。
考察方式:面试
单项分值:满分50分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术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人文素养等。
重点考察内容:是否对预期的研究生学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是否在学术发展和科研选题上有较深入的思考;是否能对学术选题或研究提出有见解的个人学术观点或研究方向等。
考察方式:面试
单项分值:满分40分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分+专业基础能力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分)
所有考生的复试均全程录音、录像,一切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保存期三年。
第八条 复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分批复试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按照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开展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完全一致。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之后,确定拟录取名额,然后根据剩余招生指标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至200%。
一志愿上线考生安排在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中下旬;调剂考生安排在第二批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9日至10日,请所有考生密切关注学院通知。
第四章 硕士研究生录取
第十条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40%+复试成绩标准分*60%
(一)初试成绩标准分计算方法
1.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
2.调剂考生
初试成绩标准分=全国统考科目总分(英语一/英语二+政治理论,满分200分)/2
(二)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分+专业基础能力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分
第十一条 拟录取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达到复试合格线的第一批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组织调剂考生第二批复试。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标准相同。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批次复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经过优先录取而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二)录取规则
1.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分5个方向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国际中文教育专业不分方向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三)候补与补录
公布第二批次以后拟录取名单时,设定若干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如果学院在8:00-21: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处理。
第五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为加强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监督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第十三条 纪律要求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一)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要主动向学校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经发现,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处理。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命题评委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3.复试命题科目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开考前属于机密级材料,负责命题的教师及负责保管的涉密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考前签署保密承诺书,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阶段测试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对需要仲裁的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5.参加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确定复试名单、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
6.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廉洁自律要求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包括礼金、礼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代金券、玉石、书画、金银首饰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餐卡、健身卡、娱乐卡等)。
3.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
4.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5.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打招呼、递条子等)。
(三)严肃责任追究
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院2024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已完成复试工作,本次不再组织复试。本次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包括已确认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第十五条 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作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第十六条 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校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yztj/)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c.gxu.edu.cn/)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我院还在学院官网(https://wxy.gxu.edu.cn/)上发布我院相关招生信息、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等信息。
(二)2024年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表格以及消息公告,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文学院官网下载,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通知。
(三)联系、监督方式
文学院研办联系电话:0771-3236898。业务监督电话:0771-3225271。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771-3236207;邮箱:xdwxy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