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广西大学文科实验与计算机实验的管理规定

2020-07-03 作者: 点击量:

校设字[2004]6号

  为了规范文科实验教学和全校计算机实验教学的管理,根据《广西大学实验中心(室)工作条例》和《广西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正式建制的文科实验中心(室)和计算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

  2.外国语学院及中加学院的语音教学不单列为实验课,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基准,按教务处有关教学的要求管理。语音实验室的专职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对在语音室进行的教学活动,要求有课程表,实验开出情况记录(如实填写开出记录本),每年10月底前向实验设备处报送上一学年的学生人时数统计。

  3.计算机基础课和利用计算机软件学习相关课程知识的计算机上机,按实验课要求。需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填写实验项目卡。是否要求写实验报告及考试、考核方式,按各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执行。实验人员必须按有关要求搞好实验室日常管理,作好实验准备。

  4.其它文科课程教学实验也按实验课要求。以实验教学大纲为基准,以具体实验项目为主线,填写实验项目管理卡,加强管理。是否要求写实验报告及考试、考核方式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执行。相关实验中心(室)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实验教学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可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有关管理细则,报实验设备处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