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2022年度课题招标的通知

2021-10-13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广西教育厅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中心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全国启动2022年度课题招标,现就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1. 广西本土语言与东南亚语言区域

2. 广西语言规划与语言应用

3. 广西地方文献整理与研究

4. 广西民族与民间文化

5. 广西文学与主流文坛互动研究

6. 中国-东盟语言文化交流

7. 其它中国语言文学相关课题

二、课题种类、资助经费及成果要求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研究周期1-2。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完成结题:

1)发表I类刊物论文2篇(见附录);

2)完成书稿1部,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为合格等级(含合格)以上;

3)咨询报告2项(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示或采纳)。

结题免于鉴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社科院A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

2)其中1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政府部门批示或采纳。

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1年。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完成结题:

1)发表I类刊物论文1篇;

2)完成书稿1部,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为合格等级(含合格)以上;

3)咨询报告1项(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示或采纳)。

结题免于鉴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社科院A刊核心且C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在社科院A刊核心或C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且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4.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著作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

5. 课题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由中心负责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另外,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项目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广西大学文学院其他经费资助者不得以相同课题重复申报,不能将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作为项目进行申报。

四、评审程序

1.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评审,择优立项。

2.招标课题的立项、经费划拨、结题等均按照《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3.中标课题将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通知书。

4. 课题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和题目。

五、申报受理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1111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纸质一式5份交到广西大学文学院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以“2022年度课题招标”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wxykyb@gxu.edu.cn

六、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0771-3234952    邮箱:wxykyb@gx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中心办公室:文学院204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西大学  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1.附录

2.附件: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招标申请书

 

 

 

附 录

 

I类刊物:C刊核心、社科院A刊核心、《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人大复印资料

II类刊物:北大核心、C集刊、C刊扩展版、《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

 

说明:1I类刊物论文=2II类刊物。

1篇省级批示=1I类期刊文章=2篇厅级批示。

可按上述公式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