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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2021-04-20 作者: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点击量:

 

 

根据广西教育厅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中心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全国启动2021年度课题招标,现就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主旨,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着力推出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

二、课题指南

1. 广西本土语言与东南亚语言区域

2. 广西语言规划与语言应用

3. 广西地方文献整理与研究

4. 广西民族与民间文化

5. 广西文学与主流文坛互动研究

6. 中国-东盟语言文化交流

7. 其它中国语言文学相关课题

   三、申报课题数量、资助金额及完成时限

申报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5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研究期限为:重点项目2,一般项目1年。研究起始时间自202161日起。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完成招标课题的能力,鼓励吸纳研究生、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

      2.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支持与其他级别在研项目内容(技术)雷同的选题;

       3.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有未结项的各级各类平台招标课题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受过处分的。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51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一式5份寄到广西大学文学院204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ykyb@gxu.edu.cn

六、评审要求

1.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评审,择优立项。

2.招标课题的立项、经费划拨、结题等均按照《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3.中标课题将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通知书。

4. 课题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和题目。

七、结题条件

(一)重点项目(符合条件之一即可完成结题)

1. 发表CSSCI期刊论文2篇;

2. 在三大报刊(《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论文2篇;

3. 完成书稿1部,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为合格等级(含合格)以上;

4. 咨询报告1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示或采纳);

5.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

6. 在社科院A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结题免于鉴定。

(二)一般项目(符合条件之一即可完成结题)

1. 发表CSSCI期刊论文1篇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CSSCI期刊扩展版)1篇;

2.在三大报刊(《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论文1篇;

3.完成书稿1部,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为合格等级(含合格)以上;

4.咨询报告1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示或采纳);

5.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

6.在社科院A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结题可免于鉴定。

八、  课题检查及成果要求

1.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2.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著作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

3.课题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由中心负责执行。

九、投标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0771-3234952    邮箱:wxykyb@gx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中心办公室:文学院204

 

 

                            

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2021420     

 

 

 

         

 

 

附件: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