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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21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

2021-04-18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

广西大学2021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效促进汉语国际教育研究生就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建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就业,推进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免试认定范围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根据培养目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

三、可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一专业培养目标应一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国家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为高中,任教学科为语文。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之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重点考核研究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思想品德依据个人政治思想、是否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等方面给予鉴定。师德素养主要依据参加学校师德活动情况与教育实习实践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

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考核由文学院学工组具体组织实施。

2.教师教育课程成绩

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其中《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案例》、《课堂教学研究》、《汉语语言要素教学》、《课程设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门教育类课程每门应不低于85分(或平均分不低于85分)。

教师教育课程成绩由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考核。

3.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应完成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活动。教育实习任教学科和任教学段原则上与学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和任教学段一致。根据培养目标,若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实习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教学段均视为符合要求。如果在国内实习,实习任教学段需为初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学科需为语文。

教学实习包括汉语教学见习、汉语教学课程设计和课堂教学实践,其中课堂教学实践须不低于40学时。在教学实习期间,研究生须撰写详细的教学日志,提交教学实习计划,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准备完整教案、教学辅助材料、教学视频等。教学实习结束后,研究生须按要求提交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报告、教案及其他教学辅助材料、教学案例及分析、课堂教学录像及照片等(按附件1的要求),并填写教学实习考核表。教学实习考核表须有实习单位评分并盖章。教学实习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或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中志愿者年度综合考评学校鉴定80分以上。

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由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考核。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师范生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完成情况)是否已经达到培养要求,由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给出鉴定意见。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应根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按照培养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对应的任教学科为语文,任教学段为高中。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开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两门,由学校组织命题。其中《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20分,达到72分为合格。《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科目参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大纲命题,综合考查研究生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以及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面试由文学院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

2.对以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应在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其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已开考的科目,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由学校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统一命题组织实施。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对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限三年。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教育类研究生在校、在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优化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程序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可以电子核查的无须提供纸质原件。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以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育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为研究生院院长。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考核时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时间:2021423之前完成,只限毕业年级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参加。

七、考核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院下发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通知,组织学院共同完成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性测试工作。

(二)学院负责接收本学院教育类毕业研究生考核报名,负责审核申请资格,组织各项培养过程性考核,完成《广西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3)。相关资料存档两年备查。

(三)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文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改卷。试卷存档两年备查。

(四)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汇总形成《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4)。并将《广西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汇总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汇总表报送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研究生院于425日之前报送2021届毕业生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数据信息,负责制作并发放《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投入,加强监管

学校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育类研究生专业建设,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结果质量监测,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与日常教学、研究生过程培养相融合,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学校组织,严格按要求做好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上报,做好认定

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要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及时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信息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九、附则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考核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广西大学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报告

 

 

 

 

 

 

 

 

附件1

 

 

广西大学

 

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报告

 

                   

                   

                   

                   

指导教师               

填写日期               

 

 

 

 

 

 

 


一、教学实践时间、地点、目的、采取的方法

(一)时间

1.第一阶段(校内实习指导)

    -        日,本阶段主要安排实习生修教学实践课程,并安排与实习相关的外语培训,实习前的讲座等,做好出发前的准备

2.第二阶段(校外实习)

    -        ,学生前往实习学校实习。

 

(二)地点

 

 

 

 

(三)要求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提高培养质量,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习环节管理规定如下:

1)教学实习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

2)教学实习包括汉语教学见习、汉语教学课程设计和课堂教学实践,其中课堂教学实践不低于40学时。

3)教学实习以观摩与实践为主,对研究生的教学实习的考核由指导老师和听课学生共同完成。

4)教学实习的教案须公开展示,可进行优秀教案评选。

5)教学实习单位包括广西大学与泰国川登喜大学合办的孔子学院、广西大学国际学院、国内外中小学校和汉语培训机构等,实习工作必须与对外汉语教学直接相关。

6)学校鼓励学生赴国外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实习。

7)在教学实习期间,研究生须撰写详细的教学日志,提交教学实习计划,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准备完整教案、教学辅助材料等。

8)教学实习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实习总结报告,并填写教学实习考核表。

9)教学实习考核表须有实习单位盖章,考核成绩由教师指导小组确定该生的教学实习成绩。

(四)实习结束后需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报告(即本文件,一式两份)。在报告后面需有指导教师签章或附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考核表。

2.提交至少2份教案并提交其他教学辅助材料(一式一份)。

3.撰写3-5篇教学案例并结合相关理论作案例分析(一式一份)。

4.课堂教学(至少一节课)录像(刻录光盘)(一式一份)。

5.实习期间参与教学活动的照片,要求反映实习的不同侧面,每人需提交不少于10张电子版以及冲洗好的照片(一式一份)。

6.国外实习生需交国交处国际合作科材料:国外的照片和400字左右的总结、签证及护照复印件各一份(一式一份)。

    除第4项以外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2345四项还需提供电子版,即刻录到光盘。

 

二、教学实践方式、教学内容或工作量,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方式(教学观摩或讲课等)

 

 

 

(二)教学内容或工作量

 

 

 

(三)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教学实践总结

 

 

 

 

 

 

 

 

 

 

 

 

 

 

 

 

 

 

 

 

 

 

 

 

 

 

 

 

 

 

 

 

 

 

 

 

 

 

 

 

 

 

 

四、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章)